集贸商场内不法商家“缺斤短两”“计量做弊”的现象,侵害了顾客的合法权益,打乱了正常的商场秩序。近来,国家商场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出台《计量监督管理方法》(以下简称《方法》),对集贸商场的主办者和进场经营者(以下简称经营者)的相关职责作出规则。《方法》发布以来,成都市商场监管局安排区(市)县局进行广泛深化的宣贯,对集贸商场主办者进行训练,营建公正、通明、定心的购物环境。
“《方法》压实了集市主办者主体职责,例如,要求集市主办者发现经营者运用具有做弊功用计量用具的,应当予以阻止,不得庇护、怂恿。”据介绍,修订的主要内容还包含,进一步标准经营者行为,《方法》清晰经营者不得运用具有做弊功用的计量用具,规则经营者使用具有做弊功用计量用具构成诈骗的,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顾客权益维护法》“退一赔三”规则。一起,加大对相关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的处分力度,针对集市主办者监督不到位的行为,《方法》清晰集市主办者发现经营者从事计量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而不阻止,或许庇护、怂恿的,处五万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十万元以下罚款。
“咱们将对全市计量监管人员进行一致训练,根据《方法》加大集贸商场计量监督管理力度,尽力打造诚笃守信的商场环境,让商场的每一台秤都成为‘公正秤’。”记者从成都市商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,现在,彭州市正以天府路商场为试点,在西南地区首先施行阳光计量防做弊演示项目。该项目为商场内222家商户更换防做弊电子秤,链接阳光计量防做弊监管渠道,完成“阳光计量+才智监督”两层监督。
所谓防做弊电子秤,即具有电子铅封和物理铅封两层维护功用,一旦电子秤外壳被打开会当即锁死并发送报警信息到监管后台,商场监管方就能实时把握电子秤的运用情况和潜在做弊行为,以此来完成精准监管,阳光计量防做弊演示项目将继续推广应用。(记者 王静宇)
成都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对集贸商场主办者进行训练,营建公正、通明、定心的购物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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