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kaiyun 发布时间:2025-11-14 10:23:04
立合同单位__厂(甲方),__公司(乙方)。经双方一同协商,签定如下合同内容,以资共同信守:
一、订购商品;甲方向乙方订购_粮食壹佰万公斤,每公斤单价壹元贰角,计壹佰贰拾万元。
六、验收方法:由甲方派人到乙方仑库取样,委托中心化验室化验合格后,由甲方自行提货。
八、违约责任:交货前,完全由乙方负责;交货后,完全由甲方负责。如有一方违约,以货款的千分之一处以罚款。
立合同单位__厂(甲方),__公司(乙方)。经双方一同协商,签定如下合同内容,以资共同信守:
交货前,完全由乙方负责;交货后,完全由甲方负责。如有一方违约,以货款的千分之一处以罚款。
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,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。具体品类(种),需签订要货成交单,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;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,亦视为合同附件。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。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,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,具有合同的效力。
签订成交单,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,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,看样成交的方式。
第二条合同签订后,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。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,确实无法履行合同;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,经双方协商同意后,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。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,并将“合同改变通知单”寄给对方,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按乙方指定花色、品种、规格生产的商品,在安排生产后,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。如需变更,由此而产生的损失,乙方负担;如甲方不能按期、按质、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,其损失,甲方负担。
逾期交货的,如遇价格上调时,按原价执行;遇价格下调时,按新价执行。逾期提货的,遇价格上调时,按新价执行,遇价格下调时,按原价执行。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,购销双方另行结算。
第五条 各类商品品质衡量准则,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品质衡量准则,保证商品质 量。
第六条 商品包装,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。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别的条件,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,增加的包装费用,由乙方负担。
第七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,所有权即属乙方。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、缺少、残损等责任事故,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,需要甲方协助时,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。
第八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,发现溢缺、残损和商品质量等问题,在货到当日内,责任确属甲方的,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。
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,应填写“查询单”,一货一单,不要混列。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品名、规格、单价、装箱单、开单日期、到货日期、溢缺数量、残损程度、合同号码、生产厂名、调拨单号等资料,并保留实物;甲方接到“查询单”后,3日内作出答复,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。
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,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10元以下、残损在50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。对笨重商品的查询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公司,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
第九条货款结算中,要遵守结算纪律,坚持“钱货两清”原则,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。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、集体、股份公司、门市部等企业,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电汇结算方式;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,可采用先收款后付货。
第十条 甲、乙两方履行合同,发生纠纷时,应及时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时,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甲方人民法院起诉。
1.甲、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,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,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%的违约金。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,不按违约处理。
2.自提商品,甲方未能按期发货,应负逾期交货责任,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;乙方未按期提货,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,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,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,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。
3.对应偿付的违约金,赔偿金,保管、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,应在明确责任后,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,否则,按逾期付款处理,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。
第十二条 本合同(协议)双方签章,依法生效,有效期为1年,期满双方如无异议,合同自动延长。凡涉及日期的,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及国家相关法律、法规之规定,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,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。
1、严格按双方确认的小样标准执行,如出现质量上的问题,需方坚决拒收,由供方自行处理,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自行负责。
2、合同如有未尽事宜,须经双方一同协商,作出补充规定,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。双方签订确认的传真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,具体供货时间以传真为准,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、《粮油流通管理条例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,本着公平、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,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色拉油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:
质量要求一级日清色拉油,优质东北大米,严格按国家标准生产,质量检查报告以公示的为参考标准。
1、自合同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,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保证金,质量/价格诚信保证金壹万元(10000)元,(在第一次合作款扣出质量保证金)。
2、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装色拉油的容器,但一定要符合国家卫生要求标准,甲方交适当容器压金(二个容器/__元),
3、终止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容器,乙方退还甲方容器压金,同样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。
1、甲方以电话通知方式,通知乙方供货,甲方在电话通知乙方后,乙方在八小时内必须送到指定地点。
1、色拉油按当月(1---5号)出厂合同价进行计算结算,每市斤乙方收取0.05元人工及车旅费,
2、大米按当月(1---10号)的大米生产厂商发货金额单据为准,每袋大米净重(50斤)计算,乙方收取2元1袋的人工及车旅费,如本月没有发货发票单据,按上月单据金额计算。
3、结算时符上当月购色拉油、大米合同发票,甲方在第一时间付清货款,乙方并出据货款发票。
1、双方必须有合法的营业执照,并在执照规定的范围内经营,超过范围经营引起的后果自负。
2、因质量上的问题,甲方有权将乙方的保证金全额扣出。造成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。
3、在合同期内,甲方不得跟其他粮油商进行交易,但甲方有权进行市场调研询价,和每月在市场购买200斤色拉油、200斤大米的一次权利。
4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,若发生纠纷或异议,双方协调解决,双方协调不下,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裁决。
甲、乙双方就甲方将吨晚籼稻销售给乙方的有关事宜,经协商一致,订立本合同。
第五条 交(提)货方式、仓号及时间:乙方在甲方号仓库提货。交货时间: 年 月 日前完成。
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(港)和费用负担:合同价格为仓口汽车板价。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:合同总价为 元。分批付款,。
第八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:合同签定后,无论市场行情报价变化如何,甲、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。
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: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,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。协商不成的,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。
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 年月日--年月日完成。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事项:遇雨顺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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